放弃及学位注销

  • 申请程序:家长如于注册后决定为子女转校或放弃学位,必须提交由申请人家长亲笔签署之书面通知信,连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亲临本园校务处办理。本园恕不接受口头或电话申请。
  • 学位注销及退还文件:本园收妥书面申请后,将于 3 至 5 个工作天内于教育局系统办理取消注册,并退还 e-RC/AP 文件。一旦完成手续,注册即时终止;本园将不再保留学位,空缺将由候补名单递补。
  • 注册费安排:根据教育局指引及本园政策,学童如放弃学位或转校,所有已缴交之注册费概不退还,亦不可转让。